两股制:国有大型企业产权改革的出路
国有大型企业具有资产巨大和综合素质较高的特点,其产权改革应采取不同于中小企业民营化的方式,在转变职工劳动关系使之成为普通股东的基础上,将国有控股作为优先股与之结成同股同利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并规定优先股即黄金股,必要时政府对控股企业可动用”一票否决权”.”两股制”产权改革是西方企业理论的中国化应用,符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且这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不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消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等外加条件,因而可以组织大面积推行.
产权改革、国有大型企业、两股制、以人为本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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