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性"算法权力的兴起与法律规制
自动化行政促生法律代码化,并引发算法噬夺立法权现象.这表现为算法规则对法律规则的技术性修正、对实施性立法的替代、对上位立法的僭越以及对法律规则体系的整体性架空.算法对立法权的噬夺成就一项立法性算法权力.立法性算法权力的产生原因表明其具有技术层面的存在必要性,却并不必然具备法律面向的合理性.对立法性算法权力施加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同时存在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在技术层面,这种必要性体现在立法性算法权力基于自身技术特性具有负外部性影响;在法律层面,这种必要性体现在立法性算法权力对依法行政原则、立法权分配格局产生根本动摇.对立法性算法权力进行法律规制,需要汲取当下算法规制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实践,并结合立法性算法权力的自身特征,着眼于权力内容的实体限定与权力行使方式的程序限定.
自动化行政、法律代码化、立法性算法权力、算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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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D63;F84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资助课题
2023-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9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