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行政拘留纳入刑法体系构想

引用
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要通过司法裁决作出,这既是保障被处罚者合法权益和从体制机制上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和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我国的行政拘留属于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应当接受司法化改造.司法化改造的具体路径应是将行政拘留纳入刑法体系.行政拘留被纳入刑法体系后,相关配套措施还应得到完善,比如,拘役刑的刑期下限应由1个月降为1日,以补足轻罪大规模增加后1个月以下的自由刑空档,并确立短期自由刑的易科罚金和易科社区服务等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同时,应进一步优化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过滤、分流、转处机制和对刑事案件的快速裁决机制,以便从司法上缩小犯罪圈,提高司法效率.并且,应通过构建前科消灭等制度来降低轻罪案件的刑罚附随后果的严厉性.这些配套措施作为我国刑事法治发展的体系性要求,因行政拘留入刑而更显必要.

行政拘留;司法化;刑法体系;配套措施

27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刑法的立体分析与关系刑法学研究"19AFX007

2021-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47-6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27

2021,27(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