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的进步、局限与未来
《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了如居住权、添附制度,也改进了如建筑物业主权利的相关保护以及某些担保制度.但物权编仍然没有规定先占、取得时效等重要制度,对原《物权法》中存在不足的占有等制度也几乎没有任何修善,对新增的添附、货物价款抵押的超级优先权等制度的规定尚显简陋,尤其是对土地经营权制度的规定仍需实践检验.随着数字时代的逐步到来,《民法典》物权编需要对关涉其中的数据等具体制度、数字思维与技术的融合等法律理念予以关注,并转变相应的法律思维,以应对新兴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物权编、添附、居住权、担保物权、土地制度、物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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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F321.1;D631.4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45
202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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