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中国法学与法理学的理想图景
作为法理学研究的中心主题,“法理”已获得了法学研究者的共同关注.研究“法理”不仅能勾勒出中国法理学发展的理想图景,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回答“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追问.将“法理”确认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能促进法理学知识体系的重大更新,而且能为论争不断的法理学定分止争,更能促进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引导法理学走向实践.但是,将“法理”作为法理学的理想图景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法理学界需要在反思与批判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法理”的内涵与外延,探讨将“法理”从概念上升为研究范式的可能性.因此,必须坚定“法理”自信,解除法理学的“身份焦虑”;寻求“法理”的本土资源,树立“法理”中国观;在尊重“法理”自身规律的前提下,重视“法理”的方法论塑造;确立“法理”与“法理学”的实践立场,寻求“法理”发展的多种可能性.
法理、法理学、法学、理想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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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G640;I207.2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创新项目
202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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