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知识产权专有性特质的理论阐释

引用
我国民事立法和理论研究将知识产权简单概括为“专有性权利”.无论在理论层面抑或在规范层面,我们均未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质作出具体阐释并形成广泛共识.基于历史和现实的私权观念等因素,将知识产权迁移性地类比于物权或有形财产权的趋向日益显著,并不断扩张,使得知识产权专有性特质往往借助和参照传统的有形财产权的理论体系被界定、解释和认识.这一主流观念和思维惯式亟待被辩证反思与系统修正.廓清专有性特质的理论内涵是理解知识产权权利本质的逻辑前提.通过法理解读可知,知识产权作为具有独特价值的私权化产物,其专有性特质具有诸种个性元素、专属理论蕴含与多元社会目标.与之相应,在理论认知上,应对传统民事权利体系与现有理论资源的继受秉持审慎的扬弃观,超越民法范畴中有形财产权的固有理论范式,进而寻求有关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的自洽塑就.

知识产权、专有性、物权、财产权

26

D923.4;D616;I207.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华中师范大学首批桂子青年学者资助项目

2020-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50-16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26

2020,26(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