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问题的回应型治理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与使用面临着严峻挑战.当前的个人信息问题治理过于依赖“个人控制”模式,忽视了信息主体的有限理性、个人信息处理的复杂性以及个人信息自身的公共性,因而无法有效应对个人信息问题治理所面临的挑战.回应型治理理论以回应型法理论和现代治理理论为基本理论渊源,将关注焦点从个体的权利建构转移到相关主体的治理责任,确立了以责任为核心、具有整体性的个人信息问题治理模式.在个人信息问题的回应型治理模式下,个人信息问题治理应当分别从强调多元主体合作、加强政府的保护和监管责任、强化企业自我治理和采纳多元治理手段等路径入手,展开具体的治理实践.
个人信息保护、个人控制、回应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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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边界与策略研究”17JZD031
2020-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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