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实验研究的兴起与中国法理学观念的更新
用认知科学的实验方法研究法律问题是近年来的学术亮点,值得学界关注.法理学实验研究的出现可被归因于三点原因:其一为对既往法学研究尤其是分析法学研究之局限的理性反思,其二为实验哲学的智识支撑,其三为认知神经科学、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动.法理学实验研究的出现必将为法理学研究带来积极影响.一方面,法理学实验研究为法理学的方法论提供了新思路,拓宽了法理学研究的论域,其是将科学哲学、法律科学和法律哲学这三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结合的一种尝试.另一方面,法理学实验研究有利于科学家型法学家的产生,其为进一步祛除法学精英主义取向、健全法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当代中国法理学正致力于复兴一种“对法理的共同关注”,法理学实验研究无疑有利于更新中国法理学研究的观念.当然,实验法理学作为新事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力克服.
法理学实验研究、实验哲学、实验法理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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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中心的考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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