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单行法思路及其消极影响之克服——以民法典编纂为视角
民事单行法思路是我国民法发展过程中与民法法典化思路相对的立法思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立法选择了单行法的思路,制定了一大批民事法律,实现了民事领域“有法可依”的法制目标,但这也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产生了消极影响.为克服民事单行法思路的消极影响,实现民法典编纂的既定目标,至为重要的就是,应尊重民法的知识体系,完善民法典的体系设计,正确处理民法典编纂与现行民事法律的关系.
民法、民法典、单行法思路、法典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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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F272.92;G64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41
201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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