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超越:新时代的私法法理凝练——“私法中的法理”暨第五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学术研讨会述评
引 言改革开放的四十年,是依法治国的四十年,也是法学复兴的四十年.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断发展,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依法治国的四十年间,法学的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其中,“法理”正逐渐成为中国法理学研究的中心主题,并带动部门法学研究的法理化,得到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法理既有不证自明的公理,也有需要深入论证的原则,既有普遍性的法理,也有各法律部门特有的法理,同时,法理泛在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以法理作为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中心主题,有着广泛的实践基础和实践需要.②因此,建构中国特色的法理体系,需要联合法学各学科的力量,形成“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互相协同”的新型学术共同体,以共同迎接中国法学的法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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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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