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制度之法理反思与结构优化
针对司法解释制度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修改后的《立法法》增加规范司法解释的规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的司法解释制度仍然存在结构性缺陷,主要包括:司法解释范围与立法解释范围的界分不合理且缺乏现实可行性,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与修改后的《立法法》对司法解释进行的规制不匹配.为此,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对司法解释制度进行优化,主要路径包括:合理界定司法解释的范围,完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
司法解释制度、《立法法》修改、法理反思、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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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我国司法民主理论与制度创新研究”2015ZZ029
2019-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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