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研究中的社会理论:历史演进与运用前景
晚近刑罚理论研究对通说虽有所突破,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解决刑罚理论与实践、规范与事实、本土和域外之间的差异.社会理论始终关注刑罚问题,可以将刑罚现象置于社会结构之中,以社会变迁的视角、功能主义的观点、二阶观察的方法对刑罚体系展开研究.运用社会理论能够发现,刑事制裁模式与刑罚目的论不能划上等号,模式反映了社会体系运作的变迁,而刑罚目的论关注罪责问题.预防导向的犯罪论淡化了刑罚与其他社会控制之间的区隔,对此种犯罪论与刑罚论的结合应保持谨慎.“新报应主义”不能匹配晚期现代社会的运作模式,回归单一制刑罚模式不能应对现代社会的风险.应当时刻关注社会理论的演进,其会对刑罚制度的实践与理论均产生有益的促动.
社会理论、刑罚学、刑罚目的、社会变迁、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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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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