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迈向“整体主义”——我国刑事司法证明模式之转型逻辑

引用
面对“印证证明模式”的理论缺陷,亟需替代性的刑事司法证明模式理论出现.“印证证明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抑或简称“亚整体主义”,与真正意义上的“整体主义”存有差异.在此基础上,可以从刑事司法证明模式的“经验-规范”、“实体-程序”、“知识-权力”、“认知-行为”等四重作用维度分别切入,探索迈向“整体主义”证明模式的转型进路.作为改革方向的“整体性”至少应当体现证明过程中的整体性和证明模式之作用维度的整体性,而作用维度可以巩固和监控证明过程的实质整体性.这意味着证明过程中的整体性与作用维度的整体性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均需要体现出从原子分析到整体认知的证明逻辑.

司法证明、证明模式、整体主义、原子主义、印证

24

D926.13;D630;G2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CFX028

2018-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180-19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24

2018,2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