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产权的二维构造——一种从现实出发的理论解释方案
目前关于土地问题的讨论容易陷入土地公有还是私有这一对立框架的理论迷思当中.基于一种从现实出发的理论解释路径,土地公有制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和固定不变的理论预设,而在中国土地实践的历史和现实语境当中呈现出开放性的理论空间.从一种对土地公有制的积极理解出发,可能会支持某种强意义上的个人土地财产权主张,从而使土地公有制和个人土地财产权并不对立.基于詹姆斯·塔利提出的关于包容性权利和排他性权利这一对概念所构造的分析框架,土地财产权不仅呈现出国家所有的“共有”维度,而且必须特定化为个人所有的“个体”维度.这一对土地财产权的二维解读,不仅深度契合当下中国现实的土地制度设置,也是对中国宪法动态发展中所蕴含的那种财产权观念的一种理论阐释.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财产权、包容性权利、排他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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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P631.44;TE121.2
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