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原则的性质及其适用——权衡说之批判与诠释说之辩护
民法典的编撰如何处理好安定性和开放性的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复杂的课题.在法典中对民法基本原则及其适用方式加以规定是处理好该关系的重要方式.法理学有责任为此贡献经得起哲学反思的、立法实践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近些年来,我国法理学加强了法律原则理论的研究,逐渐形成了一种主流学说——法律原则适用权衡说.然而,该学说对法律原则之性质的理解并不准确,并由此导致了其在法律原则适用主张上的错误.我们可以在避免这些缺陷的基础上重构法律原则适用理论——诠释说.诠释说认为,法律原则是包含诠释性概念的共享规范,其应当通过诠释方法予以理解和适用.这一理论可以指引我们获得民法典编撰中处理安定性与开放性关系的总体思路.
民法典、法律原则、权衡说、诠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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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I20
2017-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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