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思想形态新探——以晋《律注表》为中心
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著述一般基于法典描述传统法思想形态,主要聚焦制度特征与基本价值,而忽略法思想言说所透露的本体论、知识论、实践论旨趣.晋律是法律儒家化三部曲归合的产物,《律注表》作为官方认可的经典文本,表达一种与儒家化法典配套的法思想形态:其一,《律注表》宣示“纳礼入律”的立法宗旨,构建“理一律”的形式结构与“礼一刑”的内容结构,以之解释“以礼率律”的规范体系;其二,《律注表》以“变通之体”诠释刑法体系,阐明法的变动本体及知识开放特征;其三,《律注表》在实践论意义上表达一种司法情境化理念,主张“随事取法”、“临时观衅”,构成情理司法传统的理论基础.以上均可为描述中国传统法思想形态提供启示.
晋律、《律注表》、张斐、法律儒家化、传统法思想
23
D90;I2
2017-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