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在歧义与正义之间的刑法释义——网络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妥当性反思
学界对两高的网络寻衅滋事罪《解释》妥当性之争,实质上是解释方法选择之争,肯定说与否定说均难以令人信服.三段论的解析发现,《解释》的规定是一种法律拟制,是基于法律用语歧义而进行的较为隐蔽的法律拟制.超越解释方法之争,惟有对《解释》加以正义观念上的思辨,才能澄清法律用语歧义的正确处理方式.正义观念可以用法律融贯性与比例原则加以检视.适当的歧义,允许被相同处理;不适当的歧义,应被区别对待.《解释》中的网络寻衅滋事行为也应遵循上述正义观念,分别加以处理.
网络、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歧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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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16-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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