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社会治理与法治的共生共进——“科技进步、社会治理与法治”研讨会述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法治与科技进步和社会治理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外在的契合.在当下中国,科技进步在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持续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也为中国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问题、新的要求.2016年8月7日,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协办的“科技进步、社会治理与法治”研讨会在云南昆明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的6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与会学者就科技进步和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基础理论问题及若干现实问题分别展开了深入研讨.现就研讨会内容做如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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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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