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排除抑或证据把关: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证研究
我国已经建立起从侦查到审判的一体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在司法实践中,审查起诉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频率要高于审判阶段的启动频率,这主要是因为审查起诉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更契合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机关三者的职业利益和职业处境.一体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被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体制所重新形塑,呈现出一种新的格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实施其实更多地是发挥证据把关的作用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证据排除.证据把关与证据排除之间在主体角色定位、程序效果和正当性基础上都存在着微妙的差别.非法证据排除的这种特殊格局对侦查阶段的震慑效应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非法证据、证据排除、证据把关、审查起诉、震慑效应
22
DF713(诉讼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4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