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海仲裁案的分析与展望
关于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庭在过程和结果上无视基本事实、罔顾基本法理、违背公正原则的问题,中国政府和学界已经做出了明确而坚决的回应.就当前而言,应特别注意从国际法的角度专业而细致地揭示本案裁决的偏袒立场和错误论证.例如,仲裁庭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承认中国的南海历史观,但认为历史形成的海洋权益诉求已随1982年《国际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诞生而消失,因而,历史性的海洋权益,只要与UN-CLOS规定的海洋专属区权利相背,即已被UNCLOS所排除.以此,仲裁庭判断,当代对于各国海域的划分依据是大陆架和海岛地貌原则,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海域诉求,而非历史海洋权益.仲裁庭据此裁决,中国对南海断续线的主权声索不符合UNCLOS,缺乏法理基础,应视为无效.中国对南海各岛礁不享有主权专属经济区等权利;而菲律宾则享有在与中国有争议海域内的各项权利.以此判断为基础,仲裁庭认为,中国在该海域的所有执法行动、渔业活动以及造岛填岛行动都侵犯了菲律宾的主权.而事实上,UNCLOS仅为海洋法律秩序之一部,此外还存在诸多条约、习惯,可确立中国的历史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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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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