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的外部边界与内部配置
我认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要从司法权的外部边界和内部界分两方面来思考.首先,司法权的外部边界.法院究竟应该管什么?也就是可诉性的问题——法院干涉社会事务的范围有多大、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有什么标准?如果司法这张“饼”摊得非常大,法院包打天下、无所不包,造成的后果不只是现在所说的案件压力问题,以及司法职权配置不合理、司法资源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而且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司法权与其他各种权力之间无法解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况,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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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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