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健全司法官遴选制度的几点思考
为确保司法官(含法官、检察官,下同)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能力,落实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的改革举措,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明确,司法官的任命将以通过省级遴选为前置条件.按照司法改革试点方案要细化、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要求,试点省市正在分别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并在起草制定有关遴选文件.如何建立一个设置科学、选任有据、运作有序、公平合理的司法官遴选制度,已经成为与司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等改革举措密切相关、配套实施且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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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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