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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逻辑是否可能——对凯尔森纯粹法哲学基础的反思

引用
凯尔森是20世纪最重要的法学家之一,以“纯粹法学”而闻名.为保证法律的纯粹性,他除了将法学的范围限定在实在法领域与假设“基础规范”这两种手段之外,还诉诸了“逻辑”这一保真工具.但对“逻辑是否可直接应用于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独特的规范逻辑”等问题,凯尔森的思想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即从早期的毫不迟疑到中期提出变通方案:将逻辑直接应用于法律规则,间接应用于法律规范,再到晚期彻底否定逻辑可应用于规范,进而否定规范逻辑的存在.其结果就是: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在基础上发生了动摇.是否真的如凯尔森想象的那么悲观呢?20世纪的规范逻辑研究新成果已经证明,规范逻辑是能够建立起来的,凯尔森实际上走入了误区.

规范逻辑、纯粹法学、法律逻辑、规范体系

20

DF0(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法律方法上的西方经验与本土资源”09XJA820011

2014-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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