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谦抑性是如何被搁浅的?——基于定罪实践的反思性观察
定罪牵动着刑法体系并直接触及刑法谦抑性.从定罪实践看,刑法立法对于诸多新罪的增设采取强拉硬拽式的犯罪化做法,刑法司法呈现出自我扩权的张扬态势.实践中种种迹象表明,刑法谦抑性正在悄无声息中被搁浅.上述法治乱象隐喻了当代中国刑法实践中的若干基本偏颇:过度追求刑法体系“外在善”造成刑法立法的内心燥热;基于“被历史捆绑”的事实而盲目仿效现代性的心理极为突出;刑法制度供给不均衡诱致公众对刑法预期出现严重偏差.应当建构刑法规范与普通国民之间的交互认同,以避免刑法过度追求秩序管控的偏执.重申刑法谦抑性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操守.
刑法谦抑性、定罪模式、交互认同
20
DF6(刑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社会化"11BFX109
2014-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8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