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复议调解的正当性及制度建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复议调解制度的肯定,是对调解制度的现实需求进行立法回应的结果.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一方面,行政权不得处分原理并不能推导出行政纠纷不可调解的结论,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理论与利益衡量理论又为行政复议调解的正当性注入了正面元素.在行政复议调解具体制度的构建上,应将除无效行政行为之外的所有争议均纳入调解范围,并构建行政复议调解的自愿原则和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原则.
行政复议、处分权、调解范围、调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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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教育部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社会转型期的法治政府建设与公民权利保障"10108331
2013-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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