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闹大”维权的中国式求解
在纠纷中如何对待个人权益的问题上,国人的态度已发生了从“大事化小”以隐忍到“小事闹大”以维权的逆转.“闹大”维权在社会万象中的凸显可以在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之间获得解释.在历史逻辑上,“闹大”是对传统秩序情结的反动,既可以是一种诉讼策略也可以通过制度之外的激烈方式来实现.在当下中国,西方“为权利而斗争”话语的引入则在正面意义上赋予“闹大”维权以目的合法性,并在反面引起了公权力的合法性危机.“闹大”逻辑在本质上是反规则的,并极易将激烈的方式以至极端的暴力方式引入整个社会政治而使法治遁入无形.依否定之否定原理,对于“闹大”逻辑的消解仍需经由规则之治而走向法治维权时代,其关键在于对规则合法性的重新理解.
闹大、维权、秩序情结、合法性、主体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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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乡村治理视阈下的纠纷化解研究:传统经验与现实进路"2012SJD820013;扬州大学2012年度"新世纪人才工程"项目
2013-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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