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理论的中国表达
程序与法治内在关联,作为基本程序法的民事诉讼法伴随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而发展,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诉讼法理论,主要包括:以辩论权为中心的辩论原则、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诉权理论、致力于程序正义与实体真实之平衡的证据理论、调判结合的审判理论、以监督为基调的再审理论.这些中国约束条件下的民事诉讼法理论处于并将继续处于自我调整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既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经验,又追寻民事诉讼法理论发展的世界大势.
民事诉讼法、中国特色、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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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11JZD0029
2013-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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