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道德主义的立场与辩护
2010年南京换偶案所触及的深层争议是法律道德主义能否成为一种可被辩护的政治道德原则.本文梳理了关于法律道德主义的代表性理论以及来自中立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并为一种政治至善主义理论所支持的弱意义上的法律道德主义辩护.弱意义的法律道德主义对共同体的良善环境和基本善进行保护,同时也承诺保护多元社会环境之下的个人自主.在对四川遗赠案和南京换偶案的分析中,法官的道德推理应该站在弱道德主义的立场上进行权衡.
法律道德主义、不道德行为、政治中立、至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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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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