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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明令》为枢纽看中国古代律令制体系

引用
清代有律、有例而无令,清例沿用明令,数量虽然不大,但揭示了明代令制的去向。这一事件的性质,只有从部门法视角看,才能准确地为其定位;对清例转化明令的基本事实的分析,有助于厘清律令制发展的线索;比较晋唐宋令、元条格与明令、清例的沿袭关系,对中国古代法律部门的初始分化、法典分工及编纂等问题的理解和把握,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中国古代、律令制、明令、清例、读例存疑

17

DF09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AFX004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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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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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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