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何以中心——“罪从供定”传统及其文化解读
从制度到实践,口供在古代刑事司法中的作用被强调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赃证”仅仅是获取和推核口供的辅助手段,孤供可以定罪,而无供情况下则通常只能办成“悬案”或“疑案”。相应的,作为取供中的“合法暴行”,最不可妄加的拷掠成了断狱中最不能离开的审讯手段。而有限的可知论、伦理秩序和“狱无淹滞”的价值诉求、反逻辑的自由心证及非对抗的刑事司法等则为口供主义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支撑。
据供定罪、刑讯、口供中心主义、文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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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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