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妇女奁产所有权探析及其意义
传统学说不承认中国古代妇女个体享有私有财产所有权,但宋代时期,妇女经济地位普遍高涨、财产私权观念与诉讼权利意识勃兴,士大夫法官们亦包容妇女的奁产诉讼,故而无论从立法规定还是从社会生活事实,抑或从司法判决来看,宋代妇女完全拥有奁产所有权,这是汉唐元明清妇女所不能企及的。上述新的时代变化,无疑为我们深刻认识宋代的近世化转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亦是对中国古代妇女无私有财产所有权学说的一种纠偏,同时对现代民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构建亦具有一定的历史启迪。
宋代妇女、生活事实、法律事实、奁产所有权、近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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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2(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基地重大项目08JJD820161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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