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契约的互惠性与互助性及其文化解读
虽然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对契约的互惠性予以认可,但基于儒家传统文化及封建统治的需要,官方主流文化极力宣扬契约的互惠性让位于互助性.而就契约本身而言,互惠性始终是人们进行经济交往的主要追求目标.故官方与民间对于契约互惠性与互助性的不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古代契约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中国古代契约的互惠性与互助性在不同层面所体现的密不可分而又互相博弈的关系是中国古代契约文化所特有的面貌之一.
契约、互惠性、互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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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法的理论(法学))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