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习惯法视野下中国古代”亲邻之法”的源起

引用
”亲邻之法”的正式形成一般认为是迟至五代的后周时期,根据敦煌吐鲁番发现的十余件汉文及回鹘文买卖契约文书的相应内容,可以发现,在晚唐时期已经存在习惯法意义上的亲邻之法,虽然只见”亲”,不见邻,也缺乏明确的”优先权”实现规则,但”姻亲忏恡”、”称为主己”等惯用说法,仍然反映了亲邻之法早期形成过程中的鲜明特征,可以确定为是习惯法意义上的”亲邻之法”,并可依此推论至迟在唐懿宗大中年间,民间就有”亲邻之法”的广泛实践.由晚唐到五代,随着国家律令制度对”先问亲邻”习惯的吸收与确认,亲邻之法经历习惯法的成文化,于宋元最终成型.

亲邻之法、先买权、敦煌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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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2(法的理论(法学))

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基金ZR0902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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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17

201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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