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基准的理论悖论及其消解
行政裁量基准的兴起既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呼唤执法公正的积极回应,也是行政机关抵御社会资本侵蚀实现自我保护的切实需要,体现出规则之治意识的觉醒,理应成为转型中国核心的行政裁量控制术.裁量基准的智识资源更多来自地方性知识而非行业性智慧,应当承认基层行政执法机关所拥有的基准制定权.作为一类具有规范具体化和解释功能的行政规则,裁量基准效力的外部化是一个普遍的世界性现象,有关裁量基准事实拘束力和法律拘束力辨析的意义日趋弱化.对行政裁量基准诸多理论悖论及其消解的探究,能够为裁量基准课题研究的及时转向扫清障碍.
行政裁量基准、理论悖论、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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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重大招标项目2010JDXM040;苏州大学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2010年度招标课题
2011-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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