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事实与规范之间:当代中国刑法立法方法论批判

引用
在我国刑法立法中,"事实中心主义"立法方法论长期以来以潜在的方式发挥作用.然而以此为方法论指导提出的立法议案、设定的特定刑法制度却现实地存在诸多困境,这说明此种立法方法存在缺陷.从根本上讲,"事实中心主义"立法方法论忽视了作为刑事立法选择的有效"规范指引".鉴于此,"事实与规范二元平衡"刑法立法方法应该得到提倡.

立法方法论、事实中心主义、法的规范目的

17

DF6(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BFX084

2011-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6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与社会发展

1006-6128

22-1243/D

17

2011,17(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