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思维:刑法中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存在的法理根据
理性至上与科学实证主义为刑法中记述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创建及其普遍化提供了原动力,而同时它们的历史局限性也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产生与存在敞开了大门.法学方法一元论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特征与开放结构奠定了认识论基础,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结构则是法学方法一元论在刑法中的一种具体体认.对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体内涵的把握也必将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刑法诠释方法的发达必将成为其发展方向.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法学方法一元论、类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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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1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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