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观念的限度
权利观念作为法治条件下人们的思维观念,以法律权利为内容,以权利的存在为前提,并以一定的观念形式表现出来.由于人的观念本身的主观性,法律权利的有限性,以及权利存在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相对性,这就决定了权利观念存在着一定的限度.其局限性表现为权利不是绝对的,它受制于一定的公共利益,以国家财政负担为其成本条件,取决于公共资源的私人化配置,一定的权利总是意味着一定的义务与责任.
权利、权利观念、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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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东北师范大学校内创新团队项目
2010-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