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过时的司法应对——评卡拉布雷西《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
卡拉布雷西的<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一书提出了一种”制定法之上的普通法权力”来应对日益突出的立法过时现象,而这种权力存在的正当性依据有两个:多数主义和法律图景.但是,由于卡拉布雷西缺乏对多数主义的前提性批判以及未能为法律图景提供一个可欲的方向,没有意识到普通法系中两种规则的划分,其结果将使普通法降格为受到多数主义决定的”制定法之下的普通法”,这恰是走向了卡氏理论意图的反面.当下中国司法在面对立法过时时承担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依然不能摆脱立法民主合法性与司法应对立法过时之间存在的困境.
多数主义、法律图景、正当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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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07SJD20011;南京师范大学青年人才科研培育项目0709021
2009-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