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开放内容及其边界
公共利益是不可知的,它难以找到一个确定的实体性标准,而它本身是一个公共参与、达成共识的程序性概念,其内容是开放的.但在征收时给予充分补偿,却是任何公共利益都必须坚守的边界.这是公共利益判断的尤利塞斯之桅,是最根本的公共利益.完全补偿的确定,应该以市场价格为标准,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并且在程序上加以保障.
公共利益、边界、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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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08BFX002
2009-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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