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国际经济法体制结构性基础的公民社会
古典自由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是一种真个人主义,它强调个人的"理性不及"与公民社会传统的秩序支撑.古典自由主义主有限政府,反对干预义,强调多边主义只是一种补充保障,自由国际经济法秩序必须从国内市场经济、单边自由贸易及其制化法治开始,但最终植根于国内公民社会其道德、习俗、宗教和传统.自治型公民社会的衰落与干预型公民社会的兴盛表征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国际经济法体制及其自由国际经济秩序的法性危机.在古典自由主义基础上复兴公民社会及其非正式文传统秩序,是国际经济法合法性危机的根本解决之道.
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古典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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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