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原旨主义——一种学术史的考察
对于原旨主义的争论如同美国当前的宪政联邦一样古老,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美国的宪政历史就是伴随着关于宪法解释正确式的争论逐渐成长起的.原旨主义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宪法解释理论,主张解释宪法时要依据制宪者的原初意图或者宪法文本原初含义;原旨主义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程,这种变化使得原旨主义在不同的时代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新旧原旨主义的不同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新旧原旨主义的理论特征;新旧原旨主义与法自制和民主的关系;从意图原旨主义到文本原旨主义的转.论旧原旨主义还是新原旨主义都必须解决如何确定”宪法原旨”的问题,意图原旨义和文本原旨主义都面临着同样的困难.新旨主义忽略或者并没有解决宪法先定约束和后代民主之间的冲突.
宪法解释、原旨主义、文本、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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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2008-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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