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法性的批判与超越——韦伯与哈贝马斯的法政治学思想比较
自韦伯首先系统地研究合法性问题以来,围绕着法律的合法性问题的争论一直成为法政治学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尔根·哈贝马斯以法兰克福学派特有的批判气质,以其交往行为理论重新构筑了法律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不仅深刻剖析韦伯的合法性理论的病灶所在,而且以程序主义法范式赋予法律合法性新的证成进路.
法律合法性、合法性危机、程序主义法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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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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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