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想主义与法治现实主义——读《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有感
在法治理想主义路线中,中国民间组织的法治意义被描绘成如下一幅法治秩序的生长图景:在国家与社会的合作互动中,多元化的民间组织通过协商、谈判参与立法实践,形成被共同认可的、且对国家法律有支撑和补充作用的”民间法”.法律运行方式亦从全能独断式向参与、协商式转变.然而,如此一幅民间法律治理的理想图景却遭遇到现阶段中国民间组织生长艰难的挑战.与法治理想主义以理想性立场为核心的分析进路不同,法治现实主义更关注法治现实进程及其制约因素,在民间组织等相关问题上,更强调分步推进战略,谨慎寻求得近期行动的可行性及其与远期行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由此,在几个重要方面形成了与法治理想主义不同的理论特点.
法治理想主义、法治现实主义、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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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0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4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