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审查的民主正当性问题
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普通法传统,由于它的实质在于非民主的法官对于民意机关所制定法律的审查.因此,它从一开始就受到民主观念的有力抵制.许多国家因而长期排斥这一制度.经过二个多世纪的较量,如今违宪审查制度已经成为民主制度的核心制度、甚至是标志性的制度.在民主发展过程及违宪审查制度普及过程中,人们对民主的核心观念进行了创新.人们以种种方式摒弃了将民主理解为”单一权力主体”的传统民主观,使民主与违宪审查制度相容.他们有的采用”合伙制”主体民主观,或者采用”实体价值”而非权力主体的民主观,或者采取程序民主、协商民主、规范民主、结构民主等等,这些民主观从不同的侧面论证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民主正当性.与此同时,种种为违宪审查制度正当性辩护的社会、法律理论也频频出现,它们都为违宪审查制度的普及作出了贡献.
违宪审查、民主、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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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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