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法的”宏大风格”
普通法的宏大风格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法学家卡尔·卢埃林提出的旨在取代形式主义法学的一种新的法学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法官承担着双重义务,既要执行法律,又要追求公平、正义;如何平衡和协调这两种义务是一门高超的司法艺术.强调法官的情境感悟,主张灵活解释法律,关注规则背后的立法理由,坚持对规则的适用不得超出规范目的,是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
范式、现实主义、形式风格、宏大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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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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