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的制度表达与实践——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法官判决时的非正式制度倾向
笔者通过一个案例,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中国背景下法官判决时存在的非正式制度倾向问题.尽管制度表达上法官应以法律规则作为判案依据,但在实践上,法官基于成本收益的衡量,会发展出另外一套”行动规则”.国家、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博弈以及非正式制度的比较优势是造成目前现状的主要原因.
法官判决、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制度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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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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