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中的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以奸淫幼女犯罪的主观要件设定为线索
正确设定奸淫幼女犯罪的主观要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正确理解当前刑法中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传统意义上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在"归责要素"意义上对刑法归责的要求;刑事实证学派引起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从"行为责任"到"行为人责任"的内涵转变;而现代刑法中的主客观相统一在原有的基础上又产生了"归责标准"意义上的新内涵:即形式归责标准与实质归责标准之间的统一.在新的视野之下,奸淫幼女犯罪主观要件的实体设定和程序设定决定着该罪保护幼女的特殊利益和保障被告人人权的双重价值追求能否协调实现.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归责要素、归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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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3BFX04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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