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弃集体作者观--民间文艺版权难题的终结
对民间文学艺术版权的传统保护以集体作者观作为核心论点.当代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热潮背后有文化民族主义的情感支撑.在其影响下,文艺学者刻意区分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建构民间文学所谓”集体性”;法律学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虚构所谓集体创作机制、集体作者观;部分学者借用结构主义文学理论、批评个人主义作者观,为民间文学的集体产权观铺路.然而,这种民间文学艺术领域的集体作者观歪曲了著作权法的发展方向.版权法应该放弃集体作者观,而赋予传承人以作者身份,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视为普通作品,按照普通的个人作品加以保护,才能最终解决民间文学的版权难题.
集体作者观、文化民族主义、集体性、结构主义作者观、个人作品、传承人
11
DF523.1(民法)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