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与宪政
契约精神是现代市场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集中表现,是市民社会新的政治理念的浓缩与集中表现.宪政是指国家依据一部充分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宪法进行治理,以实现一系列民主原则与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厉行法治为基本保证,以充分实现最广泛的人权为目的的一种政治制度.契约精神,与宪政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即契约精神是宪政思想的重要来源,源于契约精神的平等、自由因子是宪政的灵魂;契约精神为宪政秩序的构建提供了具体的制度范式;契约精神与宪政彼此互动,所产生的时代新精神,不断推动着宪政制度走向完善.
契约精神、宪政、民主、法治、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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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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