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公法崛起的法理学意义
”中国公法的崛起”必然引起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以及整个理论体系的拓展和深化与更新--即应否将(衍生于”权利”这一法理学基石范畴的)”权力”也作为法理学的基本范畴纳入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并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以予以有效的法律规制,从而建构起以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权利--权力关系为基本构架的法理学范畴逻辑体系,并拓展为既适用于私法又适用于公法的法理学理论体系.
中国公法崛起、法理学意义、权利本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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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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